刘晓庆偷漏税举报人再度发力,持续揭露相关内幕。此次举报人又拿出新证据,对刘晓庆提出强烈质疑,称其将借款据为己有。通过一系列法律官司,举报人竟意外地找到了偷税的关键证据。这一系列举动引发广泛关注,让人们对刘晓庆的过往行为有了更深入的思考。这些新证据的出现,无疑给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了新的方向和线索,也让公众对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关注度再度提升,彰显了法治社会中对违法现象绝不姑息的态度。
刘晓庆偷漏税举报人再发新证据
【刘晓庆偷漏税举报人再发新证据】2025年5月16日,实名举报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的举报人王先生再次发声,公开了更多证据以支持其指控,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此前,王先生已于4月9日向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提交举报材料,指控刘晓庆通过名下企业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通过开具低税率增值税发票的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王先生此次披露的新证据,包括三张宁波银行网上银行交易凭证。凭证显示,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31日、2月4日、4月向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支付款项,用途均标注为“刘晓庆女士2019年及2020年形象代言费余款”“2021年1月份形象代言费”“2021年2月份形象代言费”,三笔金额共计90余万元。这些凭证与王先生此前举报的“330万元交易”存在直接关联,进一步佐证了其指控。王先生强调,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并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及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他指出,刘晓庆通过该公司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了本应缴纳的27%以上个人所得税。王先生表示,此次举报不仅为挽回个人财产损失,更是为“为国家挽回重大损失”。
针对举报,刘晓庆于5月15日晚发表声明,称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纯属恶意举报”,并表示将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然而,王先生随即反驳称,刘晓庆在声明中提及的“法院裁定书”与举报无关。他透露,自己曾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刘晓庆珠宝公司,要求归还300万元借款及利息,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但刘晓庆珠宝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许某因“下落不明”被强制执行。王先生指出,刘晓庆虽已退出珠宝公司股东,但举报线索源于其在追查欠款过程中发现的财务异常。
值得注意的是,刘晓庆珠宝公司此前已被税务部门列为“税收异常非正常户”,并于2024年7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外,刘晓庆与该公司之间还存在人格权纠纷,法院曾判决该公司停止使用刘晓庆的姓名和肖像,并赔偿其损失69.5万元。这些背景信息进一步加剧了公众对刘晓庆财务状况的质疑。
税务部门对此事高度重视。5月15日晚,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通报,确认已收到王先生的举报材料,并表示“正在依法依规办理”。目前,调查工作已正式启动,税务机关将对刘晓庆及其相关公司的财务记录、合同文件、发票开具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这并非刘晓庆首次陷入税务风波。2002年,她曾因公司偷税漏税上千万元被羁押422天,其妹夫靖军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判刑,刘晓庆本人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此后,她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并重新回归公众视野。此次举报事件再次将她的税务合规问题推至风口浪尖。
法律界人士指出,若举报内容属实,刘晓庆及其公司可能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偷税行为最高可处以偷税金额五倍的罚款。此外,若涉及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面临刑事责任。
目前,事件仍在持续发酵。公众期待税务机关尽快公布调查结果,以还原事实真相。无论最终结论如何,这一事件都为公众人物税务合规问题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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