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象多半袋面的“多半”被指为商标,这着实令人感到离谱。“多半”一词本就带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消费者在购买时可能会因这个“多半”而产生误解,以为所购面的量真的是超过一半的一袋。从消费者权益角度来看,这种表述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可能让消费者在未清晰知晓产品实际份量的情况下做出购买决策。若“多半”只是一种宣传噱头而非明确的计量标识,那么白象在商标使用上或许需要更加谨慎和明确,以避免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白象多半袋面的“多半”是商标
【白象多半袋面的“多半”是商标】近日,多位网友反映称,白象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系列产品包装上显示“多半”为注册商标,并质疑企业“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消息引发热议。据了解,白象食品的“多半袋面”和“多半桶面”系列产品,在包装上显著标注了“多半”二字,并标记有“®”符号,表明其为注册商标。然而,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误以为“多半”是对产品分量的描述,而非商标。这一误解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质疑,认为白象食品在宣传上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对此,白象食品官方客服人员表示,“‘多半’确实是商标,产品具体克重以包装上显示的为准,本身产品是没有问题的。”然而,这一解释并未能完全平息消费者的疑虑。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商标法》规定,企业申请商标和使用商标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尽量避免让消费者产生误解。白象将“多半”作为商标使用,若其产品实际分量未达到消费者对“多半”的通常理解,则违反了该原则。同时,若企业利用商标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分量的认知,也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要求标签内容真实客观、不得误导消费者的精神相悖。
值得注意的是,与白象食品的“多半”类似的商标,还有今麦郎旗下“1袋半”。2020年9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对今麦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袋半”商标的注册予以无效宣告。相关裁定认定,该商标核定使用在“方便面、面条”等商品上,不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分量、数量等特点,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显著性。今麦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该裁定诉至法院,但一审、二审均被判无效。这一案例为白象食品的“多半”商标风波提供了类比参考,也引发了公众对商标注册和使用规范的进一步思考。
在社交媒体上,不少消费者分享了购买白象“多半袋面”和“多半桶面”的体验。有消费者表示,虽然“多半”作为商标在法律上可能并无不妥,但在实际购买时,确实容易让人误解为产品分量更多。也有消费者对产品的口感和分量表示满意,认为白象食品在方便面领域的创新值得肯定。然而,这些正面反馈并未能完全掩盖商标争议带来的负面影响。业内专家指出,商标注册是企业品牌建设的重要一环,但在追求独特性和辨识度的同时,也应兼顾法律规范和市场需求。白象食品将“多半”注册为商标,从法律角度看可能并无不妥,但在市场宣传中却容易引发消费者的误解。这提醒企业在商标注册和使用时,应更加注重消费者的感受和认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负面影响。
面对此次商标风波,白象食品表示将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解释“多半”作为商标的含义和背景。同时,白象食品也将继续关注市场反馈,不断优化产品设计和宣传策略。未来,白象食品如何在保持品牌创新的同时,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提升品牌形象,将成为其面临的重要课题。白象“多半袋面”商标风波不仅引发了公众对商标注册和使用规范的关注,也提醒企业在品牌建设和市场宣传中需更加注重消费者的感受和认知。在未来的发展中,白象食品能否妥善处理此次争议,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值得业界和消费者的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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