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声:莫让基层“戴罪立功”成常态,这一呼吁切中要害。在现实中,一些基层干部因莫须有的过错而被问责,往往需要“戴罪立功”才能洗脱罪名,这种现象屡见不鲜。这种问责乱象不仅打击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基层干部身处一线,肩负着重要的工作任务,他们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应遏止这种不合理的问责机制,让基层干部有尊严地工作,看到希望,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推动基层工作的健康发展。
新华社:莫让基层“戴罪立功”成常态
【新华社:莫让基层“戴罪立功”成常态】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问责制度在推动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担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一些地方在问责过程中出现了泛化、简单化的倾向,导致基层干部承受着较大的任务压力和问责风险,“戴罪立功”“负荆前行”的现象频发。新华社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呼吁遏止问责乱象,莫让基层“戴罪立功”成常态。在一些地方,问责被当作推动工作的“法宝”,习惯以问责处分来推动工作落实。这种做法看似严厉,实则是官僚主义的体现。少数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层层下压工作职能,将一些职责任务转移给基层,导致基层承接了许多本不属于自己的工作。基层干部“干了没功,不干被罚”,陷入了“资源权力少、责任任务多”的尴尬处境。这不仅使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没有“安全感”,有的还变得“麻木躺平”,干部的创新活力和责任担当也受到影响。基层“戴罪立功”现象的频发,使得基层干部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工作负担。他们不仅要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还要时刻担心因问责而受到处分。这种压力不仅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也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干部为了自保,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甚至出现了“打太极”“踢皮球”的现象。这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西部某市的一起因工厂废弃设施堵塞河道而引发的问责案例,暴露了基层“戴罪立功”现象的严重性。该镇内工厂废弃设施堵塞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市级部门在督导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时发现了这一问题,并立即向镇里反馈,责令督促整改。镇里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因此受到处分。然而,问题的根源并不在基层,乡镇早在一年前就向上级部门汇报申请过处理此事,上级多个职能部门均知情,但没有采取行动。乡镇想处理,但没钱没权,导致事情久拖不决,直到被督查整改。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是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主体单位,乡镇及时排查上报问题已经履职尽责。在这种情况下,只问责乡镇干部显然有失公允。一些基层干部直言,这样的问责就是给“上面”一个交代,出了问题必须处理人,基层干部就成了“背锅侠”。
遏止问责乱象,必须完善权责分明的问责链条,做到精准问责。首先,要明确各部门各层级的工作责任和负责范围。上级部门不能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下压给基层,而基层也不能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工作推给上级或其他部门。只有明确了责任边界,才能避免问责时的“眼睛向下”现象。同时,还要加强问责的监督和评估。上级部门要定期对下级部门的问责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问责不力或滥用问责权力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还需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以实干论英雄、以实绩论能力,让真正能干事、肯干事的干部得到成长进步。对于在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还要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干部考核机制。不能仅通过问责的方式来推动工作,而要更加注重对干部工作实绩和贡献的考核。对于在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和保障;对于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并调整岗位。
进一步落实细化“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也是遏止问责乱象的重要举措。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样,才能为基层干部创造一个宽松有活力的干事创业环境,让他们敢于担当、勇于作为。
遏止问责乱象,还需要以基层党建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国家治理根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治国理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无论是在矛盾化解、基层治理,还是乡村振兴、灾后恢复重建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用都不言而喻。因此,要以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要建强党的基层组织,确保全覆盖,防止“木桶效应”。要把第二批主题教育作为强化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重要契机,切实把理论学习、检视整改等重点措施与统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行动结合起来。
遏止问责乱象,莫让基层“戴罪立功”成常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完善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边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细化“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以及加强基层党建等措施,才能为基层干部创造一个宽松有活力的干事创业环境,让他们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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