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发布公告显示,公司2015年资本补充债券(以下简称15天安财险债)应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兑付,本期债券预计无法还本付息。
预计无法还本付息的原因是,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能确保在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后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根据天安财险披露的数据,公司自2020年二季度以来已暂停披露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截至2019年四季度末,公司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5.59%及236.99%。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金融团队认为,天安财险债券违约不仅是长期积累的风险暴露,同时也反映了中国金融市场打破刚性兑付、推进风险定价市场化的趋势。作为保险业首例债券违约案例,其将成为中国金融市场风险教育与定价机制完善的重要一环。
天安财险在公告中称,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能确保在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后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的本金和利息,因此公司无法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就本期债券还本付息。
天安财险公告指出,公司已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开展积极沟通,全力配合债券持有人的相关诉求,后续将在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中对本期债券统筹安排、处理。
据悉,天安财险在2015年9月29日发行规模为53亿元、期限为10年期的“15天安财险债”,其票面利率采用分段式计息方式,前5年的票面利率为5.97%,若发行人在第5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后5年的票面利率为原前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加100个基点(1%),即6.97%。
根据“15天安财险债”发行公告,公司只有在确保偿还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的本金和利息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期债券本息。
2016年至2019年“15天安财险债”均按期付息。直至2020年7月,原银保监会对天安财险实施接管,同年9月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不行使“15天安财险债”的赎回选择权,之后该债券均采取计息挂账。
方正证券金融首席分析师许旖珊在最近研报中指出,展望未来,解决方案或为两种:一是债务重组展期兑付;二是资本债全额减记。
2020年,包商银行对65亿元二级资本债进行了“全额减记”,即本金一笔勾销,彼时在国内银行二级资本债发行历史上尚属首次。
在“15天安财险债”募集说明书中,该公司表示,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