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新宁物流(维权)(300013)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经最后倒计时,诉讼时效仅剩下两个月左右,提示投资者注意。
许峰律师代理的新宁物流(300013)投资者索赔案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3年7月5日,新宁物流(300013)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相关两家公司2018年合计虚增收入105,120,500.89元,占新宁物流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10.06%。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5日到2022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新宁物流股票,并在2022年12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新宁物流维权入口)
除了新宁物流投资者索赔案倒计时,许峰律师提示,长药控股(300391)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投资者还可继续起诉。
长药控股2025年半年报显示,原告陈某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目前已判决,处在执行阶段,并且执行中,涉案金额为62.27万元,原告毛牟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案金额为31.69万元,一审已判决,目前二审中。该等信息显示,长药控股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目前还可继续发起索赔。
2024年4月30日,长药控股(300391)发布关于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933号)。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药控股”、“上市公司”)自查中发现,罗明及其实际控制的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大药房”)因资金占用导致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江星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相关往来单位账实不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资金占用179,662,019.5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2.08%。公司将通过关联方债权债务转让方式全部清偿关联方占用的资金。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3月30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长药控股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长药控股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