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2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已代理投资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事项。
许峰律师代理的宁科生物(600165)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法院送达的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宁科生物于2025年9月17日收到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宁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宁02破2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管理人已于2025年9月18日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期原定于2025年10月16日(含当日)截止,考虑到债权人实际申报进展及项目情况,将债权申报期延长至2025年10月31日。
根据宁科生物公告的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的具体清偿方案如下:每家债权人15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将由宁科生物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清偿。每家债权人普通债权15万元以上(不含本数)部分,其中15.87%将获得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债,剩余部分将获得转增股票抵债。即,每100元普通债权可获得15.87份信托份额以及约7.01股转增股票。
2024年4月4日,宁科生物(600165)公告公司及虞建明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宁科生物违法事实如下:
(一)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1、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
2、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3、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11月22日到2023年4月6日之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4月28日到2024年10月31日之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且在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宁科生物维权入口)
除了宁科生物投资者索赔案已开始申报债权,许峰律师代理的凯撒文化(002425)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2月5日,凯撒文化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凯撒文化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凯撒文化将收到的回款用以冲销应收款,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15,246,742.47元,虚增利润15,246,742.47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5%。凯撒文化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4月27日到2024年5月6日之间买入凯撒文化股票,并且在2024年5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凯撒文化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