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歌手汪苏泷工作室通过官方对接号@SilenceRadio0917发表声明,表示收回歌曲《年轮》的授权,暂不授权该作品做任何演唱。
事件的起因源于7月22日,一位网红在直播演唱《年轮》时,面对网友要求标注原唱的提醒,强硬表示:“《年轮》原唱只有张碧晨,汪苏泷仅是创作者”。此后,QQ音乐平台一度移除了张碧晨版《年轮》的“原唱”标识,仅标注为“演唱者”,而汪苏泷版本仍保留“原唱”标签,引发了双方歌迷的激烈争论。
7月25日,张碧晨工作室发表声明,表示值《年轮》发行十周年之际,与作品好好告别,同时维护歌手作为该作品唯一原唱的合法权益。张碧晨方从时间线上梳理,2015年6月15日,《年轮》作为电视剧《花千骨》插曲率先上线。2015年6月30日,男声版本以单曲形式上架音乐平台。2015年7月16日,两版音源被共同收录至《花千骨电视剧原声带》专辑。声明同时表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行业通行惯例,‘原唱’指首次公开发行或表演该作品的歌手。”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其中对“原唱”并无具体解释。与此同时,汪苏泷作为《年轮》的词曲创作者,拥有《年轮》的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核心著作权。法律相关专业人士表示,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原唱”并非法律概念,而是行业或公众认知中的习惯表述。法律上,歌手作为表演者对其演唱的版本享有表演者权,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权利。但表演者权的行使需以“合法授权”为前提——若演唱行为获得词曲著作权人的许可,则表演者的使用合法;若未经授权演唱,则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表演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