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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基金报
中国基金报记者 闻言
9月29日晚间,*ST沐邦(维权)发布公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实控人廖志远立案,其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7月25日,*ST沐邦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主要是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
9月29日晚间,*ST沐邦发布公告称,公司9月24日至9月29日连获4个涨停板,严重脱离基本面,存在下跌风险。截至9月29日收盘,*ST沐邦股价报9.42元/股,涨幅达5.02%,总市值为40.85亿元。
“80后”实控人被立案
此前监管部门查明资金占用问题
9月29日,廖志远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因其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廖志远生于1987年,历任中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大成国联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任*ST沐邦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ST沐邦董事长。
目前,外界无法知晓廖志远被立案涉及哪些具体事项,但是上交所在8月份对*ST沐邦及廖志远等有关责任人先后予以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经查明,*ST沐邦及其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控股),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廖志远,关联方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忠安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ST沐邦以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等方式,通过第三方向沐邦控股和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其中2024年向沐邦控股提供资金1.68亿元。沐邦控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截至2024年末为1.08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为4605.63万元。
同时,*ST沐邦2024年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2.61亿元,截至2024年末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余额为4845.59万元,截至2025年6月末为3526.25万元。
上交所指出,*ST沐邦未按规定披露其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同时,沐邦控股作为*ST沐邦控股股东,廖志远作为*ST沐邦实控人,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忠安作为*ST沐邦其他关联方,实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廖志远同时作为*ST沐邦董事长兼总经理,汤晓春作为*ST沐邦财务总监,刘毅作为*ST沐邦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ST沐邦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ST沐邦连获4个涨停板后提示风险
9月29日晚间,*ST沐邦发布《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称,9月24日至9月29日,公司连续4个交易日均涨停,累计涨幅达21.71%,但是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9月26日,*ST沐邦登上龙虎榜,前五大买方和卖方均出现游资频繁出没的营业部,包含东财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东财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东财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证券营业部等。
目前,*ST沐邦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因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业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收低于3亿元,公司自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ST沐邦2024年度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收入确认、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重大缺陷。2025年上半年,*ST沐邦的营业收入为1.41亿元、归母净利润为-2.12亿元。
*ST沐邦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并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或者公司2025年度内控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2025年年报披露后终止上市。